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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最新法規!電動輔助自行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差在哪?免照免牌一次看懂

FRSH BOLT · RIDING GUIDE

電動輔助自行車,
以踩踏為主,電力為輔。

從上路條件到騎乘規範,快速掌握台灣現行法規。

電輔車的上路條件

依法,電動輔助自行車須以人力為主、電力為輔, 最大行駛速率為 25 km/h 以下, 車重為 40 kg 以下。 完成檢測與型式審驗、貼上審驗合格標章後,才能行駛道路。

與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差異

兩者都屬慢車,但掛牌、保險與騎乘資格不同。

比較項目
電動輔助自行車
微型電動二輪車
動力方式
電動輔助自行車踩踏為主,電力輔助。
微型電動二輪車以電力為主要動力。
最大行駛速率
電動輔助自行車25 km/h 以下
微型電動二輪車25 km/h 以下
駕照要求
電動輔助自行車不需駕照。
微型電動二輪車不需駕照。
車牌與掛牌
電動輔助自行車免掛牌。
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、領牌並懸掛車牌。
強制汽車責任險
電動輔助自行車無強制投保義務。
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投保。
年齡限制
電動輔助自行車一般騎乘未另訂最低年齡。
微型電動二輪車須年滿 14 歲。
安全帽規定
電動輔助自行車一般騎乘未強制,建議全程配戴。
微型電動二輪車須配戴合格安全帽。

本表以型式審驗合格、維持原審驗規格的車輛為前提。 騎乘者仍須具備安全操控能力。

黃色閃電標章,看什麼?

黃色閃電是電輔車審驗合格標章的識別。 選購時,請核對車身標章、核准資訊與車型, 道路使用須維持通過審驗的規格。